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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石油大学考场规则

发布时间: 2014-06-28 17:14:37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

1.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凭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,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。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,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。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。

2.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,接受监考教师核验,按监考教师的指令就座。未携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,确系证件丢失者,必须持所在院(系)开具的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(系)公章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。

3.考生参加考试,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,不得将书包、书籍、讲义、笔记、电子辞典等物品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。若携带上述物品时,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。

4.考生答卷必须用蓝黑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清楚,考试时除制图、填涂答题卡可使用铅笔外,其它课程使用铅笔(圆规除外)和红色笔答题一律无效。答卷前必须在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本人班级、学号、姓名。

5.考试中,考生不得私自拆开试卷(两页以上);不得相互借用文具、计算器;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;不得偷看他人答案;不得夹带纸条或在手心、手臂等部位书写公式符号;不得翻阅书刊等文字纸张;不得随意走动;不得在交卷前离开考场;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带出考场。

6.考生在考场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,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晰,可举手询问,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。

7.考生提前交卷时应将卷面反扣,举手示意请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;考试结束时,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在座位上等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,待清点无误后,方可离场。

8.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喧哗,影响他人考试。考生若在考场患急病不能坚持考试者,需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,应立即赴校医院就诊,并凭当日医院证明补办缓考手续。

9.凡考试违纪、作弊者,依据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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